干事看了同樣在抽煙的兩位領導,繼續(xù)匯報道:「今年十月二十九號,張淑琴與一名同事前往東四十條信用社取貨款五千元,于當日失蹤」。
「報案人有三方,一方是張淑琴的丈夫玉蘭芳,一方是張淑琴的工作單位交道口供銷社,一方是東四十條信用社」。
干事看了一眼賴山川,請示道:「處長,是否匯報一下報案三方?」
「我來說吧」
賴山川使勁抽了一口煙,給李學武講道:「張淑琴的丈夫玉蘭芳報案說妻子失蹤了,這邊所接的案子」。
「供銷社報案說他們的出納攜款失蹤了,是交道口所接的案子」
「信用社報案說他們收到了假的取款憑證,遇到了詐騙,涉案金額高達伍萬元,是東四十條那邊所接的案子」。
他說完三方,懊悔地一拍手背,道:「這不嘛,一個人失蹤牽扯了三個所,最后提級到了咱們分局」。
這么提級李學武是很理解的,應該是以案件的主要發(fā)生場所來定負責偵辦的單位,而不是以失蹤人員的屬地來負責。
從現(xiàn)在張淑琴被發(fā)現(xiàn)死在這了,馬后炮的話來說就是他倒霉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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