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本不可能越雷池一步。
而第二點,程煜一直陷入了一個誤區(qū),那就是覺得狙擊手的第二個目的應該是自己。
但是,程煜卻忽略了那名狙擊手根本不認識自己,而七爺那邊也沒有任何照片之類的東西可以提供給狙擊手進行辨認。
當然可以見一個殺一個,可那畢竟是狙擊槍,不是可供連發(fā)掃射的槍種,真要是市政廳里的各級工作人員紛涌而出,狙擊手狙誰去?
但狙擊手的作用又不可能只有蹲點馬克沁機槍這一條,于是,程煜就突然意識到了,狙擊手的第二個目標,并不是自己,而是黎文士。
七爺再如何發(fā)瘋,他也非常清楚自己應該做些什么。
既然選擇攻擊市政廳,那就意味著跟黎文士徹底撕破臉,而如果想要維持在那名幕后黑手面前最后的談判資格,那么黎文士就是必須要死的那個人。
七爺在做出了攻打市政廳這樣的決定之后,首先要解決的就反而并非程煜,而是黎文士了。
只要干掉了黎文士,芒街就是七爺一手遮天,到那時他就擁有了跟那位幕后人物重新談判的資格。
至于程煜,只要黎文士一死,市政廳里必然亂成一團,那些手持武器的護衛(wèi)必然選擇棄槍投降,七爺便可以宣布讓市政廳里所有工作人員離開的命令。程煜顯然無法混在那些人中離開市政廳,那么狙擊手的第三個作用就出現(xiàn)了,只要程煜一出現(xiàn),他就格殺勿論。在這種時刻狙擊手就無需辨認,也能知道誰
是“鐘華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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