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景初南下后,對田清一和玉塵的思念日盛,白天忙碌起來倒不覺得,晚上歇下的時候就格外想念,對田清一的思念最終化成一封封寄往北方的信件,對玉塵的思念則變成了一件件往家送的小物件。
田清一對云景初的思念并不比云景初少,云景初沒南下之前,她還能寫信訴說自己的思念和日常,讓云景初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云景初南下行商后,寄信不方便,就只能存著,待有合適的時機才能寄出去。
作為一個南方人,田清一對北方的認識并不深,即使現(xiàn)代交通很便利,她也只是偶爾去游玩一二,待得最久的一次也不過才七八天,還是溫度南北趨同的夏末,像現(xiàn)在這樣跋山涉水的趕過去,最少還要待兩三年的情況,是她做夢都沒夢到過的。
倒不是說北方不好,而是生長在南方的她更習慣南方,也更喜歡南方多一點,所以從未想過會去北方長久生活。
除了生活上有些不習慣,特別想家之外,工作也比她想象中的復雜,通判的權力比知縣大得多,要干的活也多得多,光適應田清一就適應了一個多月,幸好她這次也帶了張三承他們,唯有周八沒有帶著北上。
云景初要外出做生意,田清一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的安危,所以最后還是把周八留給了她。
在田清一的不懈努力下,天圣二年1024年秋,累遷升為吏部郎中、直集賢院,之前一到兩年就換一個職位,先后任過知府、轉運使等職。
任職時間不管長久,田清一都認真負責,兢兢業(yè)業(yè),不求名留青史,只求無愧于心,對百姓她都是能幫則幫,能放一馬的就放一馬,但對那些罪大惡極的,她也絕不手軟。
至于收受賄賂方面,田清一只收正常的人情往來,其余變相行賄的她一律不收,給王相公的錢按九方信說的逐年增多,到頂峰后就沒再增加,幸虧有云景初資助,不然光靠她的俸祿,不收受賄賂,根本就玩不轉。
向王相公行賄的事,已經(jīng)打破她的原則,她甚至都不敢宣之于口,即使在心里也只說是輸送利益,是利益交換,如果再收受賄賂,她將不會原諒自己。
因為向王相公行賄,是她為了求一線生機而不得不為之,并非因為熱愛權力而為之,雖破了原則,但情有可原,她尚可原諒自己,若收受賄賂,則純粹是為了私欲,她絕不會原諒自己。
隨著官階和職務的不斷升遷,田清一也深刻體會到了宋朝官場的各種掣肘和各種規(guī)矩,一件事明明一個人干就可以搞定,朝廷非要安排三四個人一起干,然后各種鉗制、各種推諉扯皮,心累遠大于身累。
即使她非常努力,即使她抱了王相公的大腿,即使暗中還有她不知道的劉餓的青睞,可七八年過去,她不過也才升到正六品的官職,離宰執(zhí)顯然還有一段距離,但離馬珠色格給的期限卻只有不到半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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